1.分支机构的主申请单位的法人为分支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其企业应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并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2.分支机构应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申请时需附证明材料)
3.分支机构需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分支机构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分支机构需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符合条件的活动资金。
6.主发起单位应邀请5-9(单数家)家单位作为共同发起人,成立筹备小组,并筹备分支机构各项事宜。
7.筹备组需招募其他会员 (原则上不少于30家) 作为分支机构初始会员。
1.阅读协会章程
申请单位在入会前,须先阅读《中关村人才协会章程》;
2.阅读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申请单位在入会前,须阅读《中关村人才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3.申请成为中关村人才协会单位会员
由分支机构发起单位及参与单位申请成为中关村人才协会单位会员;
4.填写分支机构申请表
主发起申请单位填写《中关村人才协会分支机构申请表》,阐述发起成立分支机构必要性,及发起单位负责人拟任职务,分支机构运营模式及发展方向;
5.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
每位分支机构成员填写《中关村人才协会分支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表》。
1.主发起人(主任委员或主席1名)
2.由分支机构发起会员单位填写《中关村人才协会会员登记表》
3.拟邀会员单位30家
分支机构成立时,原则上需至少有30家准备加入的会员单位,新加入的会员单位需认同《中关村人才协会章程》《中关村人才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以及《上会表》中所阐述的分支机构发展方向。
1.筹建申请
主发起申请单位向协会递交《筹建***分支机构的申请书》。
2.筹建批复
协会审核筹建申请及相关备案材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下发准予筹建批复函。协会与主申请单位签订《关于**"分支机构成立的协议》规定分支机构人、财、物具体管理办法。主申请单位协同发起单位共同参与分支机构筹建工作。
1.申请成立
主申请单位提交《#分支机构成立申请书》。协会理事会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呈报北京市民政局备案,批准成立分支机构,并授牌。
2.召开成立大会
分支机构筹备组组织召开分支机构成立大会,并邀请协会主要领导或秘书处负责人参加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