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17 17:05 点击:次 各区委组织部,市属各部委办局、直属机构干部(人事)、组织、人才工作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号),为做好我市 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名额 推荐人选应为在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或非公有制单位中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对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推荐。按照人社部要求,本次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请严格按照核定名额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名额详见纸质版通知)。按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名额。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推荐人选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选拔程序 (一)申报。人选所在单位经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按以下渠道将申报材料报送归口推荐单位,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市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人选,按照隶属关系由归口单位推荐;区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人选,由所在区委组织部推荐。非公有制单位人选,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由所在区委组织部推荐,属中关村科技园区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单位的,也可由中关村管委会或开发区工委组织部推荐。 (二)推荐。各归口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后,按照推荐名额确定本地区、本系统的推荐人选,报送市人才工作局。 (三)评审、公示、上报。市人才工作局组织专家对有效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要求公示,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归口单位综合报告(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综合评议具体过程等。 2.《2020年归口单位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汇总表》电子版1份。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和word文件1份。 4.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姓名+单位”)。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人事档案在京证明、职称证明扫描件;论著、专利、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证明扫描件。证明附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按照推荐表的项目顺序标注序号及名称,一一对应,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相关表格请登陆北京人才工作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工作要求。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掌握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好中选优。要严格按照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材料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切实将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且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选拔上来。请各归口单位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人选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人才工作局。 (三)总结经验。今年是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30周年。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在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激励我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突出成效,已成为我国人才工作领域的重要品牌。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优势,改进完善下一阶段工作,请各归口单位对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人才成果、支持措施、存在问题和建议等,与推荐人选同步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聪毅、邱晶莹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 联系电话:55568425、55568358,55568362(传真) 电子信箱:lxfwc@bjdj.gov.cn 附件: 1.2020年归口单位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汇总表.doc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2020年2月27日 原文链接:(内含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bjrcgz.gov.cn/sword?tid=SwordCMSService_article&articleId=51bbfc1c28274023bb3ab8ebb68db582&catalogId=3e328dd7b2484c82a4f7b8562764fc58&themePath=theme1 上一篇: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