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4-08-30 10:33 点击:次
为加强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定于近期举办一期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9月23日至9月26日
(二)地点:喀什深业丽笙酒店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恰萨街道恒昌社区多来特巴格路2号,0998-2688888)
二、培训对象
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共计60人。
三、培训内容
落实“第一课”制度,学习贯彻党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法规介绍;社会组织常见违规违法案例分析;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政策介绍;社会组织经验交流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在“人才服务和培训”版块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直接点击链接:https://px.chinanpo.mca.gov.cn/进行报名(报名额满,系统关闭)。报名时需在线提交社会组织参训学员介绍信,参训学员须为在民政部备案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以民政部下发的负责人备案通知书为准。报名结束后,我们将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核实,核实后向参训人手机发送确认参训通知,报名人员收到确认信息方可参训。
五、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会餐宴请和组织高档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二)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严格落实作息及请示报告制度。
(三)培训班不收取费用,承担食宿费用,参训人员交通费自理。
(四)参训人员请按时报到参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服务组。
联 系 人:张成刚
联系电话:010-58124036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