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季度人才人事相关工作发布
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会议召开
5北京出台政策重点支持八类专利转化项目
6江西将打造一批青年发展型城市
7广东试点科研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
8东莞加大创新人才、本科生引进培养“政策砝码”
9长沙推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
10青岛出台“人才强青”十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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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9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编制《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一项重要专项规划。要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
会议强调,要坚持重点布局、梯次推进,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要坚持高标准,努力打造成创新人才高地示范区。一些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加快形成战略支点和雁阵格局。要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要把人才培养的着力点放在基础研究人才的支持培养上,为他们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和保障。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统筹推进人才工作重大举措落地生效,积极为用人主体和人才排忧解难,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
信息源:
http://www.gzns.gov.cn/nsdt/nsyw/content/post_8220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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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新
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增强其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等有关文件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十四五”期末,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普遍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意见》提出,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企业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实际,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意见》强调,首席技师、特级技师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岗位),一般应在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领域中设立,通过评聘的方式进行,实行岗位聘任制。要稳妥有序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不搞高级技师普遍晋升。
《意见》要求,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关系广大技能人才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意见》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推动落实、服务保障、监督检查以及宣传引导等工作。
信息源:
http://www.gov.cn/xinwen/2022-04/28/content_56876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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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季度人才人事相关工作发布
4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发布一季度工作进展。
有关人才人事方面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出台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扩大特级技师评聘范围,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大力推动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继续征集遴选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优化职称评审查验服务。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推动部省共建技能省市。科学统筹、有序推进第46届世赛筹办和参赛集训工作。在技工院校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开展技工教育人才援藏,支教教师规模稳定在30人以上。协调推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取得积极进展。三是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扎实开展。部署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首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以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发展为重点,遴选确定60个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和16家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扎实开展新疆、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四是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积极稳妥开展相关具体实施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健全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扎实推进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技能人才工作。推动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修订公布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扎实推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筹备工作。启动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加强技工教育。三是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落实各项博士后项目计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征集遴选第十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开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新职业培训教程。
信息源:
http://www.gov.cn/xinwen/2022-04/28/content_56876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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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会议召开
4月26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实施新一轮知识更新工程重点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组长汤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知识更新工程必须紧紧围绕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贴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紧贴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100万名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加快人才自主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以改革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推动知识更新工程稳步实施,确保工程项目重点任务落实。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信部、中科院、知识产权局等成员单位作了发言。、
信息源:
http://www.gov.cn/xinwen/2022-04/27/content_56874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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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政策重点支持八类专利转化项目
“十四五”期间,本市将积极建设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深入探索知识产权转化支撑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近日,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标准,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实施细则重点支持八类专利转化项目,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最高可按交易金额的4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可达100万元。
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是财政部拨付至本市的用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设立目的在于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畅通渠道、激活市场,提升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降低企业专利融资成本。按照实施细则,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八类项目。
其中,对供给侧专利培育与转化促进项目,可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此类项目将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营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说,如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筛选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主动披露可转化运用专利清单;挖掘潜在许可实施对象,鼓励采用“先使用后缴费”“专利开放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微企业转化等。
对重点产业专利运营促进项目,专项资金可给予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构建重点产业和专利密集型产业专利运营数据支撑体系。
专项资金将支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等优化运营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促进专利转化。按照实施细则,此类单位每家最高可获2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对知识产权集聚区专利运营环境支撑项目,专项资金将给予每家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园区、知识产权集聚区管理运营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专利转化运营服务,从而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的门槛。
专项资金还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依照实施细则,对本市中小微企业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可按不超过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实付专利技术交易金额的4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此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八类项目还包括:支持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补贴金额不超过融资服务费用的40%且不超过其实际贷款金额的2%,单个企业年度此项补贴不超过20万元;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专利质押贷款,对于年专利质押登记金额超过3亿元或年质押登记项目数超过20项的,按照质押金额的0.1%给予奖励,单个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按融资规模的0.5%给予奖励,单个金融产品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单个主体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出台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将深入促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进一步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移转化的意识和能力,畅通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微企业的渠道,释放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
信息源:
http://www.gov.cn/xinwen/2022-04/27/content_56874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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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打造一批青年发展型城市
4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联席会议办公室、团省委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着力打造一批青年发展型城市,吸引更多青年留赣来赣创新创业。
当前,在《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推动下,全省7个设区市、42个县(市、区)纷纷通过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形式提出创建青年发展型城市,促进青年与城市融合发展。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实际,制定全省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一城一策”的方法,从青年广泛关注的宜业、宜居、宜学、宜心等方面积极探索,力争用2至3年时间,通过广泛创建青年发展型城市,着力优化提升我省青年成长发展环境,让青年与城市融合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为把江西打造成为天下青年英才的重要首选地作出应有贡献。
信息源:
http://www.gov.cn/xinwen/2022-04/30/content_56882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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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科研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
除了十类严禁列支的项目和范围外,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下称“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科研人员将有更大自主权。日前,广东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在省基金项目中全面开展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预计政策实施后每年试点项目数将达到4000多项。
根据这份《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2019年广东率先在省基金部分项目中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的基础上,此次改革将在省基金项目中全面开展“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支持科研人员大胆闯、勇敢试。
所谓“负面清单”,即明确经费使用不得支出的用途和范围,定好经费使用的“红线”。包括不得通过虚构经济业务等方式套取资金、不得列支个人或家庭费用等在内,《通知》明确了经费使用的“十不得”。
在“负面清单”之外,科研人员被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一方面,新政适用范围包括2019年以来已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的所有项目;另一方面,2022年度起立项的所有省基金(含省自然、省联合基金)项目均纳入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省科技厅预计,每年试点项目数将突破4000项,项目资助强度在10—300万元/项之间。
与原有“包干制”相比,此次改革还取消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限制,全面实行定额包干资助,科研人员在提交项目申请书和任务书时无需编制明细费用科目预算。除规定项目绩效指出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其中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可提高至不超过60%)外,其它经费支出不设具体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跨境港澳的省基金项目同样适用该政策。根据《通知》要求,跨境港澳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可按照港澳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照广东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另外,省基金项目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后,包括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等基础研究类跨境港澳科研资金将全面实施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更有助于促进粤港澳基础科研合作。
据了解,2019年,省基金面上项目面向港澳地区开放申报,经费使用均试点了“包干制”管理。截至2022年3月,港澳地区单位已获立项资助省基金面上项目121项,获资助经费1210万元,经费均直接拨付至港澳机构。
省科技厅在解读该政策时表示,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的实施是以信任为前提,同时注重信任与监督并在,将加快构建一套有效的基于信任的科研管理机制。因此,《通知》还明确实施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强调依托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抽查制度、建立尽职免责机制等措施,切实推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取得实效。
信息源:
http://www.cnbayarea.org.cn/news/focus/content/post_897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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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加大创新人才、本科生引进培养“政策砝码”
为推动创新人才、本科学历人才等进入社会各领域追梦圆梦,打造“人才济济、生生不息、未来无限”的东莞,4月28日,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两项新政。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等发展需求,面向各行业各类人才,推出含金量高、创新度大、亮点纷呈的政策措施,覆盖面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东莞在激起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的浪潮中,吹响“是人才,进莞来”的引才号角,提出了努力实现2025年人才总量达383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35%的目标。按照统计数据,东莞人才总量已达到258.4万人,高层次人才18.3万人;近年来,东莞人才总量年均增长率达15.3%,高层次人才总量年均增长率达21.2%。东莞未来对人才的需求必然持续激增,东莞未来的发展,必然要求激活激发各方力量,构筑起热火朝天的引才育才良好格局。
新政扩大政策对象覆盖面。将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技师和高级技师等人才全部纳入政策对象范围,受惠群体之广前所未有。在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方面,拥有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才最高可获得30万元/人的补贴。
面对人才条件不设限。为吸引更多海内外人才投身东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中,政策对人才所在的用人单位范围不作限定(除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的人才均可申领相关政策待遇);同时,对申请人不设人事档案必须在莞的要求,真正破除港澳青年及其他境外人才来莞发展的“隐性壁垒”。
跑出政策兑现加速度。除劳务派遣情形外,人才在东莞市缴纳社保、个税满6个月即可提出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申请。同时,除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的最长发放期限为3年,其他资助则均采用一次性发放方式,致力提高人才获得感。
实现支持措施多元化。多措并举在人才见习、引进、培养等全链条全过程同频发力。除对新引进人才给予综合补贴外,还对在莞人才给予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并对来莞见习、实习或实训的海内外高校人才给予见习补贴。
形成引才平台强磁场。在释放平台载体引才聚才效应方面,支持东莞市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并对每个成功设站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建站资助;对东莞市建立的每个国内人才工作站给予每年10万元基本运作经费,并根据其推荐人才的条件类别和数量按每人2万元至3万元标准给予绩效奖励,充分激发工作站招才引智效能。
信息源:
http://news.sohu.com/a/542715954_12004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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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推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
继“长沙人才政策22条”“乡村振兴人才8条”“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人才政策45条”之后,长沙人才政策又一次重磅升级!
4月28日,长沙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桂英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建新主持。会上,长沙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缵吉发布《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推出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
据悉,此次“升级版45条”从全球招揽顶尖英才、创新树培产业帅才、广泛集聚青年俊才、培育壮大技能匠才等7个方面,提出45个政策点,对已有政策全面“攀高、扩面、提标、突破”,含金量更高、普惠面更广、突破性更大,释放了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强烈信号,将吸引集聚更多人才到星城大地创新创业,为“强省会”战略的实施和长沙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凝聚强大动能。
攀高——引进高端人才,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明确大力实施科学家引航、高精尖人才领跑、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和民生事业人才支撑等四大工程,面向全球招揽顶尖英才。其中对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
扩面——长沙过去的人才政策主要是聚焦民营经济领域人才,这次将市属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并将租房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
提标——在“长沙人才政策22条”的基础上,提高对人才的奖补支持力度,鼓励吸引各类人才来长创新创业。如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在长首次购房的,购房补贴从过去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个人以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从过去的20万元、50万元、300万元分别提高至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
突破——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更加突出目标导向、贡献导向,创新建立长沙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创新力度,从企业家评价、工程师评定、引导毕业生留长就业等方面大胆突破,设置相关支持政策。
如在人才评定方面,推行高层次人才前置认定、按薪认定、企业自主认定、专家机构推荐认定等创新举措,从企业市值、实缴税收、研发经费投入、固定资产实际投资、实际融资、高层次人才引进数量等方面对优秀企业家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使人才政策更好服务长沙产业发展。
在工程师评定方面,聚焦制造业发展需要,打破“四唯”限制,建立以岗位经历、年薪待遇、实际贡献为标准的企业工程师认定体系,对经认定的卓越工程师发放长沙政府津贴。根据本地生源录取率、录取数和毕业生留长率、留长数增幅,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在长高校引导毕业生留长就业。
信息源: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784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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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人才强青”十大计划
在4月24日召开的市委人才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于玉对即将出台的《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发布推介。政策围绕扩大基数、高端引领、凸显特色、赋能发展四个方面,制定了“十大计划”,纵向涵盖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未来之星”、青年人才等,分层次精准施策;横向围绕“引育留用”等人才工作链条,涵盖了人才的各项服务保障以及创新创业、招才引智等方面的支持激励措施,有针对性优化人才发展生态。
人才基数倍增计划
按照“放宽条件、取消限制、新增渠道”的思路,对现行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放宽了人才落户的条件,取消了一些限制。
顶尖人才集聚计划
在激励引育、服务保障、柔性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并与国家、省的奖励补贴叠加享受。比如,自主培养或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财政给予500万元补助。
高层次人才提升计划
新政策在国家、省给予相应补助基础上,市级再叠加补助。比如,全职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省、市三级叠加补助达400万元。
“未来之星”储备计划
支持对象主要是有望入选院士、国家级人才工程和省泰山系列工程的后备人才,以及能够带领企业成长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
青年人才招引计划
支持对象是本硕博学历人才和博士后科研人才。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享受住房、安家等普惠性政策。
技能人才培育计划
旨在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高超的技能人才队伍。比如,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给予200万元奖励。
海洋人才发展计划
围绕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着力集聚引领型海洋人才。比如,海洋领域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以住房补贴标准为例,分别高于其他领域博士、硕士25%和50%。
海外人才引进计划
为国际化人才提供更具开放性、竞争力的政策支持。给予外籍及我国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同城待遇”,可不受户籍限制,同等享受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
产才融合促进计划
紧扣24条产业链,聚焦“补链”“强链”“延链”,强化对头部企业和领办人激励。对头部企业按需定制人才政策,将政策的制定权、话语权交给企业
人才服务支撑计划。
解决人才“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着力打造涵盖“人才金”“人才贷”“人才板”“人才债”“人才险”相互融合的金融赋能链条。
信息源:
https://mp.weixin.qq.com/s/2tvREz2Rv4Y1W1gdJ8AbDA
人才政策研究|人才战略研究
人才管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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