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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支机构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分支机构的秘书处承载单位为分支机构的第一负责人,该单位应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并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分支机构应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分支机构需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分支机构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分支机构需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符合条件的活动资金。
秘书处承载单位应邀请5(单数家)家单位作为共同发起人,成立筹备小组,并筹备分支机构各项事宜。
筹备组需招募其他会员 (原则上不少于30家) 作为分支机构初始会员。
 

二、准备阶段

阅读协会章程:申请单位在入会前,须先阅读【《中关村人才协会章程》】。
阅读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申请单位在入会前,须阅读【《中关村人才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申请成为中关村人才协会单位会员:由分支机构发起单位及参与单位申请成为中关村人才协会单位会员。
填写分支机构申请表:主发起申请单位填写《中关村人才协会分支机构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阐述发起成立分支机构的必要性,及发起单位负责人拟任职务,分支机构运营模式及发展方向。
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每位分支机构成员填写《中关村人才协会分支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三、发起阶段

主发起人(主任委员或主席1名):分支机构主任或主席须为业内有影响力之人物。
由分支机构发起会员单位填写《中关村人才协会会员登记表》。
拟邀会员单位30家:分支机构成立时,原则上需至少有30家准备加入的会员单位,新加入的会员单位需认同【《中关村人才协会章程》】【《中关村人才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以及《上会表》中所阐述的分支机构发展方向。
 

四、筹备阶段

筹建申请:秘书处承载单位向协会递交《筹建***分支机构的申请书》。
筹建批复:协会审核筹建申请及相关备案材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下发准予筹建批复函。协会与秘书处承载单位签订《关于**"分支机构成立的协议》规定分支机构人、财、物具体管理办法。秘书处承载单位协同发起单位共同参与分支机构筹建工作。
 

五、成立阶段

申请成立:秘书处承载单位提交《#分支机构成立申请书》。协会理事会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呈报北京市民政局备案,批准成立分支机构,并授牌。
召开成立大会:分支机构筹备组组织召开分支机构成立大会,并邀请协会主要领导或秘书处负责人参加成立大会。
秘书处:分支机构秘书处应做实专委会工作,每年年初须向协会递交年度工作计划,年终须向协会递交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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